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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创新观念努力践行张立勇院长批示的“四个一”办案理念

  发布时间:2011-05-30 09:22:39


    2011年元月以来,鄢陵县法院党组要求各业务庭室在办案时一定要借鉴和践行省高院张立勇院长2010年12月27日对周口中院“四个一”办案理念的批示,努力使所办结的案件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在“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的“四个一”办案理念的指导下,鄢陵法院在2011年元月至今解决了大批矛盾尖锐、情绪激烈、错综复杂的案件得到妥善化解,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鄢陵法院设立保护妇女儿童法律咨询台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鄢陵法院在大街上设立法制宣传台, 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法律咨询,采取现场立案、调解、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预防暴力犯罪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帮助妇女、儿童解决维权难题。对群众放映的侵害儿童的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结,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鄢陵法院六一儿童节送法进校园进社区

    结合正在进行的“创先争优”活动、最高院和省院有关保护妇女儿童会议精神,鄢陵法院充分利用六一儿童节,加强对儿童自身防护的法制宣传,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提高儿童自身保护意识。

    一、深入进行未成年保护法宣传教育。该院主动走进村镇中小学,走进校园给同学们上法制课。法官们生动的讲解迎来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二、深入进行刑事法制教育。该院向同学们展示了近些年一些失足青少年的犯罪后果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警示青少年从小要树立报效祖国,立志成才的远大理想,远离犯罪。

    三、该院结合一些犯罪行为特点,传授同学们如何应对犯罪,保护自己。

    四、与部分学校建立长期法制宣传联系制度,进一步减少青少年犯罪。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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