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经经历过对一切都充满信任的时代,而如今,“不信任”的情绪正渗透进我们的生活。吃饭不相信食品安全,出行不相信运载能力和诚意,投医不相信医生没有给自己多开药。打官司不相信司法机关会公正处理……
细思量,“不信任”情绪的产生,有其原因,假奶粉事件,假新闻,出行难,求职难以及前不久见诸媒体的“天价过路费案”,不正是产生这种情绪的“口实”吗?
浙江钱云会案发生后,乐清警方的澄清,火锅“化学锅底”事件后,中国烹饪协会的辟谣,不仅没有对平息事态起到一点作用,反而越发遭到网民的质疑,这一方面反映了社会转型期人们的焦虑心态,另一方面也正表明了目前国人信任的危机。这种语境下,对司法工作者的启示,当是重建公信力比什么时候都重要和急迫。
作为司法机关主体的司法工作者,该怎样重建自己的公信呢?笔者认为,不需要牵强地说教,更不需要做表面文章,而需要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个人,踏踏实实地办好每个案件,设身处地地体会当事人的感情,老老实实地做好真正的自己。
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个人,就是要耐心地听诉、诚心地答疑。我们不是要求,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相送吗?有时候,群众对我们的要求也许就是一张笑脸而已,这样就能平复当事人心中的浮躁,拉近双方的距离,增进对我们工作的理解。
耐心听诉,就是要求我们让来访群众把话说完,这一点好像很容易做到,其实我们回过头来看,发现造成司法人员与当事人矛盾激化的案例,大都是从这里开始的。正是因为你连让人说完一句话的耐心都没有,才使当事人对你彻底失去信心。再言之,作为司法工作者要经得起当事人过激行为的折磨,这方面说轻点是人的“涵养”,说重点不正是“人民公仆”的基本素质吗?人民是我们的主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是人民公仆,在当事人行为过激时,你若多想想自己的公仆身份,也许你精神上的不平衡会得到大大缓解。
诚心答疑,最起码的要求是带着感情去答疑,真正把老百姓当亲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把化解他们心中的纠结当成自己义务,设身处地地为他们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设想,到那种境地就是你给他提供的解决方案不尽合他意,当事人也会为你的真诚肃然起敬。
踏踏实实地办好每个案件。办案对司法工作者来讲,就是工作。结案是自己的产品。司法工作者要有精品意识,要努力使自己办理的案件最大限度的成为精品。所以,每办一案要做到三问,一问有无愧对法律,法律至上是司法工作者的良知,更是司法工作者的最高境界,任何时候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二问有无歪曲法律事实,正如假材料炮制假产品一样一旦法律事实这粒种子被扭曲,将会生出非正义的果子,不仅对己不利,更会祸害一方。三问有无违反民意,俗话云:民意不可违。民意是公民行为是非得失标准的体现,也是我们工作得失的“试金石”。尊重民意就会有好多社会效果。司法工作者要办好案件,就需要踏实的进行询问、取证、开庭、下判等环节,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公开办事原则、不拖延、不遮掩,真正使当事人从工作的每个细节体会到司法工作者的正直、无私。如果全国的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做到这样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何患春风唤不回”。这样,当事人之间、司法工作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定会有所改观。
老老实实地做真正的自己。我们在强调“人民满意”时,首先要思想上爱民、敬民、利民、便民。只有这样,我们在人民面前才能清白的做人、干净的做事、才能坦荡荡从容面对民众的质疑。
我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信服做人最起码的良知。信任是人与人交流、合作的基础,失去信任,一切枉然。信心来自于公开,首先要公开原则、程序,明确责任。把职与责紧密的结合起来。信心来自于互动,要让人民群众敢向你发问,敢发表自己的意见,通过互动,暴露出问题所在,从而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