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中查摆出来的个别法官工作作风不严谨、形象不好、群众意识不强等问题,市中院加大整改力度,把建立暗访长效机制作为加强和促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近日,制定下发了明查暗访工作实施细则,实现了明查暗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实施细则规定,明查暗访工作在市中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查看、随机测试、问卷调查、查阅卷宗材料、个别走访、电话问询、旁听庭审、模拟办事、接受举报、录音录像、督察办案等13种方式,由纪检组、监察室牵头组织,市中院相关部门参与,将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参与,或者从各基层法院借调人员参加,以小组的形式,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在全市法院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及社会各界反映,随时对全市法院进行明查暗访。
明查暗访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9个方面:一是检查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情况,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消极应付等情况;二是检查全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钱物,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休闲娱乐、活动等问题;三是检查全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对人民群众、诉讼参与人蛮横、生硬、冷漠,是否存在工作懈怠、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等情况;四是检查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人员遵守审判、执行纪律情况,是否存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偏袒一方当事人,违背事实、法律枉法裁判,是否存在有案不立、不执、拖延办案等情况;五是检查法官遵守庭审纪律情况,是否存在法官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不按规定时间开庭、庭审中做与庭审无关的事、不注意自己的仪表形象等问题;六是检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情况,查看立案大厅法官接待当事人态度、首问责任制是否落实、便民措施是否到位、诉讼收费是否规范等情况;七是检查干警遵守日常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准时上下班、是否有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情况;八是检查法院车辆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管理不严、违规使用、公(警)车私用、乱停乱放等情况;九是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作风建设等需要检查的内容。
每次明查暗访结束后,由纪检组、监察室及时汇总情况,向市中院党组如实、客观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基层法院下发监察建议,提出整改要求。基层法院接到监察建议之后应及时组织核查,认真整改落实。对于明查暗访期间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应及时汇报,由院党组组织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提出解决措施。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明查暗访小组的职权、明查暗访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的工作纪律等情况,并将明查暗访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