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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防止干扰办案”从内部抓起

  发布时间:2011-07-21 10:05:09


    为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工作,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连日来,襄城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件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该院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宣讲、座谈讨论、网上发布等方式,组织法院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若干规定》,熟知具体内容,增强遵守、贯彻、维护制度的自觉性,在工作中约束自己言行,自觉抵制请托说情之风对办案工作的干扰影响。同时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禁说人情、打招呼、批条子,影响正常办案。

    二是深入对照查摆。全院干警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查摆自身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本人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该院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院各部门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严肃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违反本规定的法院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法院网络公布 《若干规定》内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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