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襄城法院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

  发布时间:2008-06-18 11:07:10


    为更好地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维护司法公正,襄城县法院建立了多项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今年以来,该院共向政协汇报各项重大案件审理情况4次,汇报工作3次,办理政协提案4件,召开政协委员座谈会3次,走访政协委员31人次,接待人大代表来访、来信(电)21件次,先后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活动52人次,邀请32名政协委员担任综合监督员,聘请5名政协委员人担任人民陪审员。

    主要制度包括:一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法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措施、重大敏感案件审理情况随时书面向政协通报;一把手每季度向政协常委会书面通报一次工作情况。

    二是综合监督制度。为强化监督效果,该院将以往的执行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合而为一,赋予其对法院审判工作、司法礼仪、党风廉政及重大案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力。同时,邀请其他政协委员分期分批旁听案件的审理,跟踪重大案件的执行。

    三是提案专办制度。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等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作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专办,相关人员对提案有推诿、怠办情形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是交办案件督办制度。对于政协及其委员会交办的信访案件,一律列为重点督办案件,限期一个月办结并向政协反馈处理结果。交办案件处理情况由监察室会同政治处进行全程监督落实。

    五是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开通政协委员监督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对委员提出的问题及时交办和答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政协委员座谈会、每季度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本院工作一次;不定期走访政协委员,及时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2582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