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诉劳动保障监察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依法保护劳动者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襄城县人民法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集中办理了一批非诉劳动保障监察执行案件。
襄城县人民法院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尤其是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职工工资、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案件,符合法律、法规受理条件的,积极受理,执行费不再预收,待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收取。此外,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还注意执行方法,既要保护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又要保证企业正常经营,避免执行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
据悉,目前襄城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20件,执结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