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文明创建 -> 法官风采

平凡工作平凡人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张根伟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08-06-20 10:09:19



    张根伟,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2004年10月转业分配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司法行政处书记员。该同志不计名利得失,埋头苦干,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在部队是优秀士兵、优秀带兵人,转业回地方后仍保持军人本色,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他以一名军人特有的作风,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辛勤的汗水为审判保障事业默默奉献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每年都被中级法院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展现了一名平凡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质朴情怀。

    一、牢记宗旨,提高素质

    该同志入党14年来,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勇挑重担,敢于争先,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不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丰富自己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平时的工作中,自觉以雷锋、张思德、牛玉孺、任长霞等英雄人物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和追求的目标,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严格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以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鞭策自己,树立自我的人格魅力,用自身的言行感召周围的同志,让“党员”这一光荣称号在自己身上闪耀发光。

    二、立足本职,奋发有为

    2004年10月,他从部队转业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后,尽管工作岗位变了,但他始终保持着军人的光荣传统,作风上雷厉风行,纪律上严格要求,工作上认真细致,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几年来,他一切从零开始,虚心向同志们学习,把最重最累的工作主动挑在肩上,法院的干警都说:每天都能看到根伟忙碌的身影。法院后勤保障工作千头万绪,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他总是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力争把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办实办好。

司法行政工作的宗旨是“四个服务”,即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广大干警服务、为基层法院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2004年11月中级法院接到省高院下达审理“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案的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后勤保障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确定了“周密细致、全力保障,展示形象、不出纰漏”的工作方针。他具体负责这次案件审理的后勤保障工作。接到任务后,他把这次任务当成是检验自身能力的一次难得机会。宋留根涉案被告62人,一审历时18天,是中院有史以来一审人数最多,时间最长的一次,给后勤保障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张根伟同志充分估计困难,设想各种预案,尽量把工作做好做扎实。一是建议对审判庭进行了重新装修,补充和更换庭内设施。首先是检修灯光,使审判庭灯光明亮,气氛庄严,墙壁和天花板安装吸音板,保证旁听和电视转播的音响效果;其次是改装羁押室,使其保证62名被告都能羁押在室内并确保安全;最后是检修坐椅,加固护栏和门窗,保证了审判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二是积极协调车辆。为全力保障这次庭审工作,从基层法院调动警车14台,固定保障这次庭审任务。由于62名被告分别被关押在禹州和市区的三个看守所里,为了提审和送审途中的安全,又从有关单位协调来7辆客运大巴,满足了庭审工作的需要。三是积极跟公安、交通、电业局等部门协调,共同协助搞好提审、送审途中的道路畅通,保证审判期间供电正常。四是搞好服务,展示中级法院的外部形象。由于这次庭审涉案人员多,除审判人员外,公诉人、法警以及其他工作和保障人员队伍也相当庞大,为保证他们吃好、住好,张根伟同志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实地察看住宿条件,当面交待食宿事宜。由于人员既多又杂,每天用餐人数不确定,除保证被告每天的用餐外,有时每天最多用餐人数达到上千人次,所以几乎每次订餐前都要统计人数,张根伟同志不辞辛苦,不厌其烦地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跑,力争做到既让吃饱吃好又尽量减少浪费。在场地保障方面,每天8点钟开庭,而张根伟同志6点前都要赶到单位,检查场地、调整车辆,为开庭做好准备。下午5点钟庭审结束,而他又要组织打扫卫生、整理场地、安排第二天的保障工作,总是很晚才能回家。在这次整个18天的审判过程中,光动用车辆400台次,保障就餐2万人次,安排住宿240个床位,出色地完成了这次保障任务,受到了省高院的通报表彰。

    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系统适应新形势需要,提高法院工作效率的重要工作途经。2006年8月,省院下达了二级专网建设的任务,要求10月底前必须实现全省联网。由于中级法院面临着搬迁,院领导考虑到节省费用问题,所以网络建设迟迟没有动工,但是为了配合好省高院的统一行动,不拖全省法院的后腿,院党组决定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并把这项任务交给了张根伟同志。接到任务后,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他反复与施工方协商并最终达成协议,网络建成后,明年搬迁免费为法院移机,此项协议为法院节省费用50万元。在施工的几个月里,张根伟同志没有休息过星期天,顶着40多度的高温监督施工,那段时间里,他总是汗流浃背地跑前跑后,衣服从来没有干过。在他的督促下,终于提前10天完成了建设任务,实现了与省高院的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和IP电话的开通,在集中调试中,许昌中级法院的信号质量最好,顺利通过了省高院的检查验收,中院的信息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张根伟同志从事行政工作以来,尽心尽力的为全院干警办实事。05年参与组织了全市法院干警审判服装的发放工作,从制订计划、组织量体到服装的发放和调换,他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些干警出差不能量体,他就电话联系了解衣服尺寸,力求做到人人合体。为迎接上级的精神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张根伟同志带领后勤人员除草坪、清垃圾、擦玻璃、洗窗帘,使全院的面貌焕然一新。

    车辆管理是行政处的一项重要职责,张根伟同志协助处长主抓这项工作。如何把警车管住管好,使其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张根伟同志想出了很多办法。一是严格派车制度。各部门用车到行政处填写派车单,门卫见单放车;二是严格节假日的车辆管理。除了值班车辆外,双休日、节假日所有车辆都要封存;三是严格油料管理。每月底统计用油量,与车公里进行对照,并实行节油奖励。这些制度的落实是需要责任心很强的人来完成的,张根伟同志就是这样的人。每逢节假日,当人们都沉浸在节日的欢乐气氛中时,他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等到全部车辆封存完好后才最后一个离院,由于他的辛勤工作,几年来,中级法院没有出现过一次车辆违纪和各类事故,为创造和谐许昌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顾全大局,无私奉献

    张根伟同志在部队期间,父母相继病逝,为了不影响工作,家里人都是在父母去世后才告诉他的。他强忍悲痛,理解家人的良苦用心,反复安慰自己,只有努力工作,用优异的工作成绩来告慰父母的在天之灵。转业到地方后的三年多时间里,张根伟同志都是在租房居住,已连续更换了三个地方,妻子的工作,女儿的上学都因为单位的工作忙而无暇顾及。三年多来,他竟然没有陪妻子逛过一次商场,接送女儿上学更成了妻子的专利,张根伟同志这种舍小家顾大家的忘我工作精神受到了全院干警的尊敬。

    法院的行政工作繁杂而琐碎,张根伟同志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满腔的热情打造出了一片晴朗的天空,赢得了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的称赞。平凡的事业、平凡的岗位、平凡的人,不平凡的是一颗默默奉献的心,他所做的一桩桩、一件件小事,像一串串晶莹剔透的珍珠,闪闪耀着他鲜活的人格魅力。张根伟同志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一批人,在平凡的岗位也能做出不平凡的事,平凡中创造着美丽人生,这就是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境界。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35644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