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华夏腹地,中原之中的许昌县,自上古许由隐居颖水,到许国的诞生,又到三国时期魏都的创建,它为中华文明史增添了壮丽篇章。改革开放使许昌县这片古老的土地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秉承华夏文明的许昌县法院人,在经济建设大潮中,绘就出一幅幅护航发展文明和谐的绚丽画卷。
许昌县法院现有干警121人,党员99人,下设24个职能庭室,2006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几年来,院领导班子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融于法院工作全过程,坚持“司法为民、奉献社会”的创建宗旨,实现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五年来,县法院两次荣获省法院集体二等功、优秀基层法院等荣誉称号,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信访、调研、案例编报、法制宣传、公文处理、信息等单项工作分别受到省高院表彰。干警中先后有25人次受到省级表彰。
强班子 为文明创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许昌县法院领导班子把获省级文明单位作为新的起点,提出了“巩固成绩再创新业绩再登新台阶”的更高要求。以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增强班子的创建意识。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制,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专门抓的工作格局。院党组从创建实际出发,抓作风,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抓服务,提高党组决策能力,为打造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使每一位干警都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许昌县法院在创建氛围、工作机制上做了不懈的努力。《许昌县法院关于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意见》、每年度的《许昌县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出台、文明单位创建动员会的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宣传版面、格言的制作和上墙,炒热了创建思想、激发了创建热情。为使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院还进一步完善了文明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创建相关制度,健全了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体系,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到了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有力推动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抓队伍 为创建工作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打造一支文明高效的团队是无往而不胜的保证。许昌县法院把加强干警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大力倡导公平、公正、廉洁、为民、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几年来,先后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和“作风建设年”、“环境优化年”、“提升效率年”、“审判管理年”活动,在一系列活动中运用科学辨证的方法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增强干警的道德观念、道德意识和文明意识,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注入了不竭的精神动力。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始终以抓一流的队伍为突破口,制定了《五年干警教育培训计划》,运用走出去请进来、“五学、三到位”的方法,既学理论,提高政治素质;学业务,提高技能;学经济,提高服务质量;学法律,提高执法水平;学典型,提高为民服务自觉性。做到了保障到位、职能发挥到位、奖励机制到位,实现了学习内容、时间、效果相统一。在队伍建设中,以建立起一支高效文明、专业精干,配置合理的法院队伍为目标,中层领导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利用政法系统招录争取名额,充实了18名干警到审判一线工作,增强了组织活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注重法律文化、职业道德文化、法院人文文化建设,利用学习日,组织干警学习政治历史、哲学伦理、文学艺术等方面知识,组织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动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设载体 为文明创建提供给力平台
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活动。通过学政策、学业务,比创新、比服务、比作风、比敬业、比实绩,全面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技能比武、心得展评、荣誉表彰五项活动,增强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积极性。
开展文明法院、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法院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发展型、服务型、清廉型、和谐型”五型法院为抓手,引导审判人员爱岗、敬业、务实、为民,提高了法院的形象,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以读书征文、廉政寄语、干警家属座谈会等形式,树立“家庭助廉”的先进典型,使文明法院、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创建做到了有机结合。
开展文明司法礼仪活动。法院以转变审判作风,促进法院建设为出发点,以规范审判人员工作和生活行为为重点,以培育审判人员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为目的,不断探索审判工作文明规范化,引导审判人员摆正司法与服务的关系,倡导文明审判、培育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审判环境,促使审判人员不断增强文明审判意识,提高文明素养,自觉维护良好的法官形象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几年来,利用各种文化阵地和设施,本着注重实际,寓教于乐的原则,组织干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先后举办了篮球、乒乓球、象棋、书法大赛、春节文艺联欢晚会等文体活动。2010年4月,县法院获得政法系统运动会女子拔河一等奖,乒乓球团体一等奖,包揽乒乓球个人单项一、二、三等奖、演讲三等奖。
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过寄发贺年卡、拜年信,开展“万名法官回访当事人”、 安排道德模范代表参加法院春节联欢晚会、走访慰问法官遗属等活动,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
开展 “文明中原行”系列活动。法院与全县中小学校建立了共建关系,选派48名法官兼任法制副校长,开展以“法官进课堂、干警进社区、学生文明礼仪进家庭”为内容“三进”活动。与县区18家企业建立了法律服务关系;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各类涉及弱势群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优先处理机制;严厉惩处严重侵害妇女、儿童、老人等人身权利的强奸 、拐卖、伤害、遗弃等犯罪行为。
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司法志愿服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大型活动提供服务,传播志愿精神;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社会和公民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以良好的文明行为共同提升宜居城市形象。
开展结对帮扶、司法救助、献爱心公益活动。法院专门成立帮扶领导小组,制定了 “一帮一” 对口帮扶解困计划,每年都筹措资金和物质,帮助他们早日脱贫;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全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5年来为家庭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0多万元;在汶川、玉树地震时,全体干警自愿捐款15万元,为灾区献上了一份爱心。
借创建促法院工作全展审判质效不断提升。2006—2010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334件,审(执)结15080件,结案率达98.3%。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公开审理,无一件超审限案件,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司法为民意识不断增强。连续三年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十件实事,把司法便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建好立案信访窗口,以“立案信访窗口”为主体,建立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为民提供多种便捷诉求渠道;积极开展各类帮扶活动,资助贫困小学,慰问特困党员、孤寡老人,认真做好帮扶村整村推进工作,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基础保障工作得到加强。2005年以来新建人民法庭3个,利用中央补助资金426万元,自筹500万元新建的审判综合楼,主体框架工程已基本完成,现转入内外粉刷阶段;投资35万元的法院机关数字化电视电话会议室、投资30万元建成了审判管理系统,智能化法庭,运行良好;还先后修整了机关办公楼,建起了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文娱活动室、档案资料室、教育培训中心。更新5辆警车、添置了一批办公设施,投资20余万元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安检设备,强化了机关和基层法庭的硬件建设。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许昌县法院的各项工作注入了不竭的精神动力,如今,许昌县法院全体干警正满怀豪情,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用真抓实干谱写精神文明建设新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