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是今年全国政法系统工作中分外响亮的“主题词”。9月7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深化“两项活动”推进会,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找准不足,督查落实,推进提高。
丰富活动载体 砥砺思想认识
开展“两项活动”从根本上是为了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关于群众工作和群众路线,党中央反复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传统优势。毛泽东同志常常把党和群众的关系比喻成鱼和水的关系,司法工作自然也不例外,离开了群众,就如同鱼离开了水。但在社会发展转型期,群众基础发生了多方面变化,群众社会价值观、利益诉求复杂化,人民群众期待司法保障的范围不断拓展。
今年以来,禹州市法院对“两项活动”高度重视,通过举办“硬笔书法比赛、演讲比赛、唱红歌比赛”、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党小组讨论会、交流座谈会等多种载体,确保“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形式多样、措施到位,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做到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每一位干警都对“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有了深刻而清醒的认识,在任何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能丢,司法为民的宗旨不能忘,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铭记心头。
树立群众观点 办好为民实事
源头有“活鱼”,基层天地阔。基层法院工作的源头在哪里?就是人民群众。只有贴近群众,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司法工作才能在矛盾纠纷中打开新的局面。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道司法防线,每一位人民法官只有扎根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才能汲取养分,不断推动司法工作科学发展,促进人民法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常态化,要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该院设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加强对各部门开展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人人开展自查剖析,互查互评,在讨论中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并结合“大走访”、“大回访”等活动,找准在宗旨意识、群众感情、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地方改起,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掌握群众方法,培养群众感情,认认真真倾听每一声诉求,实实在在办好每一件实事,从一点一滴做起,长期坚持下去,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唱响“人民法官为人民”主旋律。
践行群众路线 深化矛盾化解
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发扬优良传统,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就必须把思想上的深化转化到群众观念的落实上、转化到为民服务的实践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的长效机制,把人民群众所想的、所盼的、所求的全力以赴做到、做实、做好。
全力开展社会矛盾化解。该院不断完善“1+X”大调解机制,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实行“全员、全程、全域”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并注重从立案、审理、判后和执行四个阶段进行“全程释法”。
不断健全信访长效机制,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该院继续坚持院庭长接待上访、领导包案、评查回访等处理上访工作的成功经验,完善涉诉信访评估体系,认真做好“六类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落实责任倒查制,建立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加强对各类新型、疑难案件的研究,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司法运行态势的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服务领导决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协调司法、公安、民政、教育、劳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完善工作衔接和配合机制,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矫正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个案台账”,认真落实案后回访帮教制度;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它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加大对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力度;深入乡村、社区和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乱点地区综合治理,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