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执行干警执行期限及公开执行意识,激发干警“你追我赶、永争第一”的工作热情,今年以来,襄城县法院实行执行案件月进度上墙公示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是案件动态管理。每位执行人员随时将手中积案和新收案件逐案排查,登记造册,每月月底将执结及未结案件数及明细情况统一报告院执行局综合科,综合科对执结案件卷宗进行评查,符合结案条件的及时归档,不符合结案条件的及时整改。
二是进度上墙公示。院执行局综合科将每位执行人员姓名、收案情况、结案情况及本年度累计情况制作版面,对执行进度上墙公示。同时,将全院所有执结案件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开展讲评制度。每月根据个人结案数及收案数计算每个执行干警的执结率,评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对连续两个月位居前三名的通报表扬。连续两个月位居后三名的书面作出检查;连续四个月位居后三名的,由主管院长对其效能告诫;连续六个月位居后三名的,由院党组对其诫免谈话,调离执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