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鄢陵县法院共接待来访群众53余人(次),对当事人来访的27余件案件进行了解释和回答。当场解决或答复的11件,转有关部门处理的6件,法律咨询10件。许多群众对该院院长接待日表示十分赞许和欢迎,该院的主要做法有:
固定接访时间和接访人员。接访日定在每星期二上午院领导负责接访。让老百姓能够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不用再通过其他关卡预约就可以直面领导,为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畅通了绿色通道。
建立详细的接待档案。信访工作人员要对每位来访者逐一进行登记、备案,详细注明当事人反映的主要问题、请求事项、案件来由、处理结果等事项,以便日后督促办理。并要求对院长接待的疑难案件要求做到有登记、有批示、有结果,确保上访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清楚记录在案,明确落实办理。
建立接访情况通报制度。每次接访活动结束后,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要将院长接访日的情况及对接访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整理,通报全院,并将通报情况的书面材料送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参阅,以便各业务庭负责人掌握上访情况,实现来访必理,有问必答,杜绝出现以不清楚信访案件为由而推诿当事人的情况。
加强责任落实,限期解决上访问题。接访领导负责对所批转的案件进行督促办理,由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在接访日结束后,立即对来访材料分类、统计,并根据批示,依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于两天内分别转交基层法院或有关庭室具体办理,落实情况在一个月内向接访院长反馈。同时,院领导对首次接待的上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即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限期负责使问题得到解决,确保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在合理期限内得到解决。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上访的大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水平较低,对法律条文、事项缺乏一定的认识和理解,要通过实行院长接待日、举办法律咨询等活动,以案说法,加大法制教育、宣传的力度,扩大普法的层面和效果,减少盲目上访和无理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