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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实行“执行日志”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15 16:51:19


    全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襄城县法院结合实际,不断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执行技巧,摸索出了通过记录“执行日志”来反映执行全程的方法,促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受到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所谓“执行日志”,就是执行人员每天把自己当天执行案件的有关情况用日志形式详细记录下来,特别是重大、复杂、疑难和社会关注的案件,执行人员从接办的第一天起就建立了执行日志档案,如实客观记载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内容涉及到每一次执行活动的参加人员、执行时间、执行地点、走访调查的有关人员以及查找被执行财产状况线索的情况,而后装订入档,附卷备查。

    该院执行二庭庭长王国战说:“记录执行日志一方面能够体现执行人员的工作量,更好地反映工作绩效,通过准确、真实地反映执行全程,让当事人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保持执行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如果遇到执行换员,新的承办人能够尽快熟悉案件基本情况,尽早进入角色,节约司法资源,使案件早日执结。 ”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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