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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迅速启动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17 10:24:34


    11月10日下午,许昌中院党组成员、中层正副职以及民事、行政、执行局全体人员在许昌分会场收听收看了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会后许昌中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认真安排部署“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细化任务。该院结合前两次活动开展的经验和省法院对此次活动的要求,迅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一庭,抽调相关庭室负责人充实到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逐一排查,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位干警,责任到人,限期办结。同时要求实行日报告制度,案件办理情况一天一报告,三天一碰头,一周一汇总。

    二是多管齐下,全程施策。一要开通绿色通道。结合 “五除”活动,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开通24小时立案热线,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口头立案等。二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三要坚持调解优先。结合 “法官村长”理念,走村进户,巡回办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履行。四要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穷尽各种手段执结,不留执行积案。

    三是丰富载体,注重宣传。利用文字、网络、视频等各种媒介载体集中报道活动内容,对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在法院网站开设活动专栏、同时尝试利用微博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以调动全民参与,共同维权的积极性。加强与农民工代表、农民工工头、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会、信访部门的沟通,从各个渠道了解农民工的维权需求,明确宣传方向,强化宣传效果。

   四是强化监督,加大问责。该院对各基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要全程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访。对排查案件情况重点抽查,对案件排查不全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定期通报。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敷衍的要严肃查处。对案件办理不及时、工作疲沓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活动开展情况与个人晋升、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是完善机制,注重实效。逐步完善涉农民工群体性纠纷综合解决机制,向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发出司法建议书,协助法院做好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群体性纠纷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下情上报,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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