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下午,鄢陵县“法官村长”工作推行会在鄢陵县法院会议室召开。各乡镇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副镇长、公检司分管领导及法院党组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颖做了动员部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纪安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崔书记指出:与会同志一是要认识“法官村长”工作机制重大意义。“法官村长”工作机制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特别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又一载体,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基层社会管理的又一创新,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生动体现,是提升法官综合司法能力的有效抓手,是对马锡伍审判方式的深化和发展,是完全符合当前形势的工作方法和群众工作机制。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把它作为惠民、利民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好、抓实。
二是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为“法官村长”入村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信息保障,充分发挥乡镇包区干部和村委班子的桥梁作用,为“法官村长”入村入户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三是力求实效,在基层一线锻炼队伍,提高素质,“法官村长”要带着真情去工作,为人民排忧解难。要深入到企业、乡村、社区,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零距离”接触,用心感悟他们的喜怒哀乐,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把气出尽,把人民群众当成我们的亲人,把自己当成公仆,把“法官村长”工作当成增长见识提高阅历、丰富自己的过程,真正受到教育。要学会换位思考,多做面对面、心贴心的事,多做解民忧、顺民意的事,用真诚换理解,用行动赢信任,用沟通化误解,用尊重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