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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法官以情释法农民工终获赔偿

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专刊之十三

发布时间:2011-12-09 08:48:15


    2011年11月29日,长葛市法院妥善调结一起涉农民工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的生活困难,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形象。

    2010年初,35岁的农村妇女张宝红来到市区王桂良的门业加工厂做工,在工作中不慎被钢板砸伤,致双下肢受伤和左足跖骨折,王桂良仅在张宝红住院之初支付少部分医疗费。张宝红家庭困难,无能力支付高额医疗费,住院月余被迫出院。出院后,张宝红需要在家继续治疗,其丈夫数次找到王桂良,王桂良均予推脱,最后竟然避而不见。张宝红生活不能自理,丈夫既要做工挣钱,还要照顾自己和孩子,家庭陷入困境,其一度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2011年8月,张宝红将王桂良诉至长葛市法院。承办法官阅卷后,及时到张宝红家中了解案件实际情况。看到原告被病痛折磨且家徒四壁,暗下决心一定要帮助原告尽快拿到应该得到的赔偿。身体受伤了,不能再让心灵绝望。

    根据掌握的案件情况,主审法官认为,案件不能一判了之,最重要的是要原告得到救济,改善生活现状。遂制定了调解方案,数次与被告代理人沟通,并与被告代理人一同到原告处,让被告代理人了解原告的实际伤情和家庭现状。被告代理人深深同情原告的困境,转而同意帮着做被告的工作。做通了被告代理人的工作,主审法官与被告王桂良进行了长谈,先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讲清讲透,明晰了用工方的权利义务,被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不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然后,主审法官又一次带着被告来到了原告家。被法官的以案说法有所触动的王桂良,心生悔意,终于答应坐下来进行调解。

    2011年11月29日,双方达成协议,王桂良一次性赔偿张宝红9万元并当即履行,张宝红接到赔偿款后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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