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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四项措施”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04 14:23:55


    鄢陵法院为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监督,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更好地促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王宏召同志亲自过问并安排此项工作。同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制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方案》。积极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履行职责和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创造条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二是搭建联络平台,办公室制定了联络工作计划,通过移动联通信息平台定期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审判执行工作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使代表、委员能随时了解审判工作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动态。

    三是对旁听庭审任务进行分解,规定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业务庭每年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庭审案件不少于二件。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与旁听案件的同时,监督法官的言行举止和办案效果,人民法官真正做到为人民办案、为人民司法。

    四是强化沟通,及时反馈,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有较大影响力的新类型案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及时邀请辖区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及时告知开庭时间、地点、案由、合议庭成员等情况,使代表、委员能对案件有选择性的旁听。对参加旁听庭审的代表、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并在庭审结束后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审判业务庭针对代表、委员反映出的意见、建议,制订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代表、委员。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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