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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科学民主用人机制激发内生活力

  发布时间:2008-06-26 16:03:10


    6月4日,许昌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2007年5月通过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满一年的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和轮岗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监督评议结果。述职人员分别对自己任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措施等向大会作了详细的报告。述职后,与会干警对述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评议。评议结果显示,所有被评人员称职以上票均超过90%,达到留任标准,至此,为一年来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许昌中院自去年5月以来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工作,是该院近几年干部调整涉及面最广、调整人员最多、影响范围最大的一次。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全面贯彻市委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广泛借鉴外地法院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在竞岗前,他们制定了严密的方案,对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中层干部任职条件、轮岗竞岗的方法、步骤等都提出了具体规定。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警对这次竞争上岗的意义有一个正确地认识。竞岗过程中,他们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这次竞岗中,对中层干部竞岗,共确定了十二个工作步骤: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职演讲、大会民主推荐、党组评议、综合评价、确定考察对象、党组研究决定、公示、职务任命、试用。通过这些严密的程序,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干扰,为优秀干部的脱颖而出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在竞岗的全过程中,他们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公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民主推荐、党组评议到公布结果,全程公开透明,并邀请了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现场指导,邀请市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全面做到阳光操作。这次竞争上岗,该院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实行党的集体领导,不搞个人说了算。整个竞争过程中,党组始终坚持一般事项按程序进行,重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院党组在确定中层正、副职任职和轮岗时,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尽量使每一位同志用当所长,才尽其用,努力给每一个部门的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为他们开拓新局面创造了条件。

    这次竞岗充分发挥了干部队伍建设的组织保障作用,实现了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是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一批德才兼备、群众认可的中、青年干部担当起中层领导工作的重任。调整后中层正职的平均年龄由过去的48岁降为45岁,中层副职由过去的45岁降为现在的41岁。二是科学配置了该院人力资源。通过轮岗双向选择,薄弱部门的力量得到加强,人员组合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也趋向合理。三是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危机感、压力感、紧迫感、责任感,从而激发了广大干警奋发进取、开拓争先的内在动力。四是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为中层干部队伍选拔培养提供了保障。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该院的竞岗、轮岗、双向选择工作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07年度,该院被授予“集体二等功”和“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还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文艺汇演优秀组织奖”、“市级文明系统”、“许昌市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许昌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等。刘亚丽等10名法官获得“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等省级以上荣誉。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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