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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五项举措”服务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07 10:57:06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王宏召为组长的治理“非法用地”、“私搭乱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

    二是坚持从严审查,始终将“合法性”审查贯穿全过程。对该院管辖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以最快的时间审查完毕,及时、高效的作出准予执行与不予执行的裁定,顺利进行执行程序。

    三是坚持依法收案,始终将“公正和效率”贯穿立案全过程。对“非法用地”、“私搭乱建”行为涉及的案件,经审查后,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均在法律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受理。

    四是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最高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始终将“合理补偿和打击非法用地”贯穿执行全过程。在涉及“非法用地”、“私搭乱建”案件的执行中,坚决做到快立、快执、快结。坚持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与打击“非法用地”、“私搭乱建”相结合的方针,坚决堵住靠“非法用地”、“私搭乱建”牟取不法利益的漏洞,保证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是坚持对“非法用地”、“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将“从严、从快、从重”审判理念贯穿审判的全过程。凡起诉到该院的涉及非法买卖土地等刑事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用地”、“私搭乱建”等刑事犯罪案件,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鄢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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