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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强化“五种意识”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2-05-08 16:00:42


    长葛市法院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思想素养,通过强化“五种意识”,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强化责任意识。该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统一裁判标准,严格执行流程管理、案件评查、院庭长办案制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在队伍建设上狠抓落实,建立能够反映工作绩效的考评机制。全面对审判、执行、信访工作指标进行考评,形成用业绩选人用人的导向,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评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错案终身追究办法》,树立“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的理念。

    强化民主意识。该院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院党组和中层班子都要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制度办事,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形成风正、心齐、劲足的工作局面。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每一个干警都要顾大局、识整体,不管在哪条战线、哪个岗位,做到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协同作战、相互配合。充分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作风。开展经常性的谈心,结合实际找差距、定措施,努力形成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坦诚相见、敢于批评、互相关心的良好氛围。

    强化敬畏意识。教育干警要敬畏法律、敬畏纪律。教育和引导干警做到既讲政治又讲法治。严守审判纪律,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等一系列规定,通过防微杜渐,促进审判纪律全面改进。

    强化廉洁意识。廉洁司法是必须抓好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取得实效,关键是要抓住“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在自律方面: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自我提高,修身养性;慎权、慎欲、慎微、慎独,防微杜渐。在他律方面主要是制度监督,严格执行《廉政守则》、《三条禁令》、《五个严禁》等规定。

     强化形象意识。该院积极改善司法形象,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密切群众关系,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讲究工作方法,用群众可以听得懂的语言,可以接受的工作方式开展群众工作,同时讲究司法礼仪,弘扬司法文明;解决好便民措施的落实问题,结合“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大软、硬件投入,健全文明接待、首问责任、风险告知、立案调解等制度,同时完善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繁简分流等措施,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司法为民的实惠。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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