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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犯罪  体恤民生

——鄢陵法院及时退赃彰显严打侵财犯罪声威

  发布时间:2012-05-10 17:39:55


    在“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中,鄢陵法院注重打击侵财犯罪行为与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并重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012年5月9日上午10时许,在鄢陵县法院刑事庭办公室,来了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在受到刑事庭干警的热情接待后,他自称叫任庆林,家住临颍县繁城镇孙朱村,是接到法院的电话专程赶来领取退赃款的。经过交谈,老人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原来,任庆林老人无儿无女,老伴又去世的早。13年前,他独自到外地谋生,以捡破烂为业,省吃俭用攒下了20000元钱。因为身体原因,他决定叶落归根,带钱回家养老。2011年1月4日早上6时许,在许昌火车站出口,刚踏上故土的任庆林被骗到一辆私家车上,说是送他回家,只要10元车费。途中车上的两男一女演起了“双簧”,以女子丢钱为由,让各人都拿出自己的钱让女子验证,骗任庆林老人拿出自己的20000元钱。骗子摸清情况后,便用“掉包”之计,以给老人装钱为由,趁机将20000元钱盗走。可怜的老人还以为人家将钱放回了自己包里,快到家了才发现被骗,回家便大病了一场。想到自己赖以养老的血汗钱被盗,老人终日绝望不已;接到法院的电话后,任庆林老人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当他从承办该案的法官手中接过退赃款的时候,激动得连声道谢,感谢共产党,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听到任庆林老人的话,在旁的干警一方面为老人感到欣慰,另一方面深感肩上的责任之重。司法为民应当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严厉打击侵财犯罪的同时,更要注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追缴赃款退还被害人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日前,鄢陵法院刑事庭将在审判环节追回的5万多元赃款造册登记并千方百计联系到被害人,逐一退还。此举既彰显了打击侵财犯罪的力度,也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司法公信力,为下一步推进严打侵财犯罪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鄢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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