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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坚持“三字工作法”审理未成年“两抢一盗”犯罪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8-06-26 16:23:45


    襄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探索“两抢一盗”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的新路子,坚持“精耐慎”三字工作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两抢一盗”案件5件,缓刑3件,无一抗诉上诉。

    “精”即精心开庭。庭审中,要查清犯罪事实,要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作用,引导他们深挖犯罪根源,唤醒少年犯的道德良知,促使其认罪服法。

    “耐”就是耐心帮导。在庭审用语上,坚持和蔼可亲,循循善诱,以理服人,避免态度生硬和讽刺挖苦,以便创造良好的帮助氛围,促使少年犯的心理扭转。

    “慎”就是慎重裁判。对认定有罪的少年犯在量刑时充分体现从轻或减轻的原则,做到能缓不实,能短不长,宽严相济,量刑适当。

    该院刑庭在审理一未成年人张某抢劫案时,主审法官和蔼可亲的态度、循循善诱的语言,耐心做张某的工作,使张某在庭审中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庭审中流下了悔过的泪水。最后该院以对认定有罪的少年犯在量刑时充分体现从轻或减轻的原则,对张某依法判处缓。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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