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许昌县法院举行灵井法庭乔迁仪式,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英绍及县政法委、人大等有关领导出席乔迁仪式,许昌县法院党组成员、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灵井人民法庭地处许昌县西部,管辖相对偏远的灵井、桂村、椹涧、艾庄四个乡镇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辖区人口20余万人,每年受理各类案件300余件,在方便群众诉讼,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灵井人民法庭旧址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修建的旧式小楼,随着形势的发展,已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审判工作需要,按照“两庭”建设标准及上级法院有关要求,法庭需新建搬迁。在上级法院的指导、重视下,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关心、配合下,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投资100余万元的新法庭于2006年11月动工兴建,2007年6月竣工落成。
灵井人民法庭是许昌县人民法院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建成的第一座法庭审判办公综合楼,灵井法庭的落成启用,为许昌县法院基础建设和基层审判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为搞好审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也必将为创建平安许昌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