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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六原则”“三级台账”规范绩效考评

  发布时间:2008-06-26 17:07:22


    2008年鄢陵县法院以全省开展的绩效考评活动为契机,着眼于树立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手段的规范化运行水平,通过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提前进行自我考核,有力推动了整体工作高效有序的运行。

    首先是坚持六项原则,一是在考评上坚持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是坚持求真、务实、量化、公开的原则,考核不但看结案率,而且看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包括是否廉洁公正办案, 是否 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坚持考核与晋职、晋级、评先、奖励挂钩的原则 。 四是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五是坚持与上级法院考核相对应原则。考核紧紧围绕省、市法院对该院的量化目标,考核内容、考核项目、评分标准都与上级法院相对应。六是坚持跟踪问效、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法、工作思路 ,对考评位次靠后的,将进行绩效问责 。

    其次是在坚持六项考评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三级台账。根据《鄢陵县法院绩效考评办法》设立的指标,每月分别建立以被考核部门、通报作出部门、考评委为单位的考核数据三级台账,使考核指标完整详细,一目了然;并实行考核台账归口管理,一级台账即总台账,由考评委具体办事机构政治处统一管理,以其作为年终考核的备案依据,以此有力推动整体工作高效有序的运行。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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