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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法院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3 17:49:09


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2012年全市法院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市中院机关党委。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2011年全市法院党建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学习贯彻中央、上级法院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线,以全市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全市法院党建指导工作、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四项工作为重点,积极进取,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巩固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提供精神动力和坚强保证,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许昌振兴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和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工作

    1.积极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建设的伟大成就与宝贵经验,宣传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认真做好党建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工作。“七一”期间,省法院拟表彰一批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法院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党建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工作。

    3.精心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认真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会议精神,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做宣讲辅导报告,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热潮,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

二、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4.深化理论武装工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党的历史和最新理论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主动运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轮训计划,积极组织处科级干部参加上级机关党校培训。

    5.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按照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根本,以“争做学习型领导班子、争当学习型党员领导干部”和“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共产党员”为抓手,在全市法院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法院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着重在健全制度、增加投入、学以致用上下功夫。

    6.持续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全市法院大力倡导树立对人民负责、推动工作、清正廉洁“三种形象”,开展“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和“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着力解决水平上“庸”、工作上“懒”、纪律上“散”的问题,努力做到精神状态有新面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能力有新提升,制度建设有新成效。

三、持续推进中央《条例》、省委《意见》和《实施办法》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机关党的基层组织

    7.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条例》、省委《意见》和《实施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央《条例》、省委《意见》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认真进行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8.扎实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发展和服务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民主评议党支部和民主评议党员,保持党的纯洁性。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积极稳妥推进机关党务公开。

    9.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做好2010—2012年度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推荐表彰工作,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机关的良好形象

    10.严明党的纪律。督促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中央、上级法院和市委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推进法院全面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11.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强化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结合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努力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

    1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机关惩防体系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系统党建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法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13.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加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研讨交流,建立下级法院与上级法院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完善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14.加强审判一线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凡符合建立党支部的各级法院审判庭和基层人民法庭,都要建立党支部。

    15.认真落实省法院党组《关于上级法院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的规定》。上级法院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请示报告,认真进行组织,不断提高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拟在下半年对各基层法院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六、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16.切实加大工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工会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继续开展“天平杯”文体娱乐活动,活跃干警文化生活,加强机关文明建设。积极为干警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济工作。继续组织参加迎新年长跑活动,增强干警的身体素质。

    17.积极做好妇委会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纪念“三八”节主题活动,邀请专家举办健康讲座。坚持女职工定期体检制度,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积极促进妇女岗位建功成才。

    18.充分发挥团员青年作用。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健全机关团组织。持续开展学雷锋活动和“中原经济区青春建功行动”,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等品牌活动,把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与团员青年自身成长成才相结合,创新方法,增强机关团青工作活力。

七、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文明创建质量水平

    19.加强全市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积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充分调动全市两级法院创建文明单位的积极性,逐步提高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比例。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文明单位创建情况调研。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20.认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践行文明礼仪、“全民阅读”活动,大兴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引导干警传承民族文化、弘扬传统美德;继续开展“文明中原系列行动”,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红旗渠精神、焦裕禄精神和新时期河南人“三平”精神。

    20.积极参与并完成上级文明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参加市文明委组织的爱国歌曲大家唱、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八、切实做好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21.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请示报告,搞好资料收集整理,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总结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再创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许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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