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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四项措施深化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08-06-29 15:56:22


    长葛市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在抓好审判的同时,注意延伸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有效措施,扩大打击效果,努力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元至6月,共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122件143人,斗争成效明显。

    一是深挖罪犯。针对在庭审过程中通过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发现的其他“两抢一盗”案件犯罪线索,合议庭没有简单地放过,而是认真研究,归纳整理,积极和公安、检察机关取得联系,提出具体的司法建议,采取顺藤摸瓜的方法进行挖掘侦察,务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事追究,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是督促投案。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对揭发立功、投案自首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于拒不悔改,态度恶劣的罪犯,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同时,加大庭审教育力度,尤其是针对罪犯亲属,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和法律宣讲,从正、反两个方面督促同案在逃罪犯投案自首。

    三是震慑犯罪。选择一批盗窃农村生产资料、盗窃农村“三电”和抢劫、抢夺的典型案件,在案件频发地坚持进行巡回审判,并利用农村集市日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展集中宣判活动和法制宣传活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此类案件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通过以案说法,营造浓厚的打击氛围,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

    四、感化教育。针对未成年人既是参与“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发人群,又是遭受“两抢一盗”犯罪侵害的高发人群,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寓教于审”的工作方针,改变以往在法院坐堂审案的做法,主动走出去,深入家庭、学校,与有关部门联手开展帮教活动,使未成年人正视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改造。同时,大力宣传防范“两抢一盗”犯罪的措施,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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