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当日拘传2名长期躲债的被执行人张某和李某。
张某和李某均系长期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人员多次查找二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未果。李某犯交通事故曾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一直没有履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义务,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李某及其妻子蛮横无理,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求款心切,多次扬言上访。另一案的张某因债务纠纷长年欠款不还,经法院判决仍不履行,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查找,其在家总闭门不见且拒接电话。为使案件尽快执结,执行人员经过认真合议并请示院领导,决定由执行局与法警大队协同作战,对二被执行人实施拘传,行动前制定了翔实预案。
6月5日早上6时整,参战的19名干警分乘4辆警车首先开赴李某住所地襄城县范湖乡,一举将正在吃完早饭准备下地收麦的李某拘传。而后迅速调头至茨沟乡茨沟村将正在家睡觉的张某控制。到院后,执行员轮流做二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张某认识到了错误,主动交纳执行费和罚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月内还款,并提供担保人和担保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