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爱并不遥远,不要当失去了爱时,才体会到爱的珍贵”……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粉色温馨的“亲情调解室”中,这样的亲情标语悬格外让人深思。6月5日,在该院的这间亲情调解室内,离婚当事人白女士和肖先生带着女儿楠楠,紧紧地握着该院民一庭吴正勤庭长的双手,感谢法官的成功调解,终以原告撤诉、夫妻言和而弥合了这个家庭的亲情缝隙。
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亲情案件”往往会出现“赢了官司,丢了亲情”。近年来,魏都区法院从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出发,对这一类案件坚持以调解为主,积极采取各种方法,提高调解率。他们不设原、被告席,而是单设一个“亲情调解室”,原、被告双方和法官同坐一张桌,心平气和、平等地在一起商量。他们挑选那些有耐心、有亲和力、善于做思想工作、口头表达能力强的法官调解这类案件。调解中,当发现双方都在气头上时,尽量采取“休庭”等冷处理;当发现有一丝有利于调解的契机时,便加大火候,乘势而上。必要时,他们还邀请其父母、子女、亲戚、朋友等“权威人士”一道帮助做工作。截至目前,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占民事案件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