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情况,许昌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工作。
党组会上,研究制定了许昌法院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进度和质量规范双重验收标准,落实了责任人,力促此项工作务实开展,不流于形式;论证通过了法院文化长廊和院史馆荣誉馆建设方案;确定了许昌市市委政法委“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事迹报告团”优秀法官人选。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指出:要认真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博采众长,谋划长远,统一设计,立足于法院现有的文化基础,结合许昌特有的历史文化特色,彰显全市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突出人民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本色,分期分批高规格紧凑完成整个文化建设工作。
韩玉芬院长强调:在文化建设中要与落实从优待警制度相结合,完善健身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室等设施;认真落实干警休假制度,在干警休假期间提供丰富的文体活动;增加干警体检项目,加强伤病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干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增强机关工会的活力,不断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加大对生活困难干警的救助力度。通过一切措施将关心爱护教育干警制度落到实处,不断缓解广大干警工作压力,培养干警八小时外良好的生活情趣,从而增加干警职业荣誉感,树立爱岗敬业的道德情操,不断完善全市法院学习文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