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8日,按照许昌中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的部署,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带队组成六个考核组分别对全市各基层法院进行了考核。
考核组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中级法院工作绩效综合考评的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层法院工作绩效考评的规定(试行)》的要求,采取听、看、查的方法对基层法院上半年工作绩效进行认真考核。即听取基层法院各项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制度是否齐全;抽查个案卷宗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抽查10个案件)。
考核后,中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对考评情况及时进行了汇总,并将考评结果向市中院党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