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现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创新预防腐败有效途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全体干警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现就我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为“率先崛起、富民兴许”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工作效能、防范廉政风险,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理念贯穿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防范廉政风险,做到廉洁从政。
3.坚持分部门、分岗位进行、有序推进。从各部门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部门、分岗位进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二、主要内容和实施范围
主要内容:在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各部门、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实施范围:本院各部门
三、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
2012年的该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开展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推行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阶段(2012年4月一8月)
1.梳理权力清单。一是编制职权目录。对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摸清权力底数,对本部门及部门内各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二是编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理主体、依据、程序、期限、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通过许昌法院网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自由裁量权基准,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编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对职权在部门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通过我院内网、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内部各类事项,要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
2.查找风险点。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一是部门自查,根据岗位职责、庭室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存在或潜在的岗位权力风险;二是内部互查,班子成员和部门之间相互分析排查;三是群众帮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专家助查,邀请本行业有关专家分析业务工作中存在或潜在的岗位权力风险;五是纪检监察协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情况开展排查。围绕本部门职责运行的全过程,以三个层面和六类风险为重点,开展岗位权力风险全面排查。本院及领导岗位层面的职责风险以“三重一大”为重点;业务部门以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环节为重点;其他部门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为重点;个人岗位风险以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入手,重点查找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六类风险是:从审判和执行工作可能带来的影响,查找涉法性岗位权力风险;从工作机制中存在的管理、监督、执法空档、漏洞对工作的影响,查找机制性岗位权力风险;从内部管理权等权力资源点,查找权力运行中的岗位权力风险;从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落实等工作环节中,查找管理性岗位权力风险;从法律法规及外部环境对审判执行工作环节的影响,查找可能产生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岗位权力风险;从司法统计、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信访举报中,查找岗位权力风险。
3.确定风险等级。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把廉政风险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各部门和岗位存在的共性问题。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主要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主要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
4.实施分级管理。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院党组负责本院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纪检组、监察室予以协助,重点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院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等级要经院党组研究审定后上报市纪委。各部门要把梳理出来的职权,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登记,报监察室备案汇总。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连同平时掌握的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相关信息,建立台账,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三)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12年9月一11月)
针对查找廉政风险和评定风险等级情况,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个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对廉政风险防控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管理,超前防范。
1.前期预防措施。在前期界定风险的基础上,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廉政风险的前期预防。一是加强岗位廉政教育。从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廉政承诺、谈心交流、民主测评、办事公开等活动,突出抓好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大力推进阳光审判与司法政务公开。在阳光审判方面,把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作为促进公开审判、阳光审判的重要举措,在全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行;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现裁判结果的公开;做好公众开放日,向人民群众全方位展示法院工作;加大巡回开庭审判力度,便利群众诉讼,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举措,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清晰地看到司法权是否在法律和理性的范围内被运用,切实提高审判的透明度。在司法政务管理方面,对各项决策、主要人事任免、财政管理、勤政廉政等事项进行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在审判权运行方面,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细化主审法官、合议庭、副庭长、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和审委会的职责,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在司法政务管理方面,对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人事权、资金使用管理权、监督权等,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分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对廉政风险较高的重要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原则上不超过五年。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产生廉政风险。
2.中期监控措施。对每一个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环节实施日常性的监控,建立廉政风险分析机制,从而及早控制和化解各类风险。加强外部监控,通过公开职责、流程、依据、程序等,促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对各岗位公务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公务公职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和财务审批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实行民主评议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3.后期处置措施。做好监控结果的运用,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无过错预警、过错预警。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岗位(个人)发出警示提醒,采取督导、纠错、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处置措施,化解廉政风险;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问题扩大化、严重化,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四)接受考核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市纪委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作为评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信息监测、专项检查、日常监控、社会评价等方式,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一并进行。本院各部门要做好全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迎接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康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及时研究和部署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院纪检组、监察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组做好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针对审判权行使、内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基建项目管理、后勤保障等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着力解决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切实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融入到审判工作及内部行政管理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不断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与我市正在开展的“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制度廉洁性评估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相得益彰,互相促进。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和负责人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常态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岗位调整对象到岗3个月内须重新排查风险、确定风险等级。要把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贯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全过程,定期分析防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对策措施,逐步建立具有岗位特点、部门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