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强化廉洁司法风险防控,许昌中院成立审务督察机构,认真开展审务督察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促进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开展审务督察是对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对正在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进入六月份以来,中院审务督察机构组成两个督察小组,每次督察不发通知、不打招呼,采取查、看、问、听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政法院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暨审判管理推进、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干警作风纪律及司法礼仪等六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督察。督察中,发现问题指出来,看到亮点记下来,有了建议提出来,督察进行完毕后,不隐瞒问题、不抹杀成绩,实事求是地向院党组进行汇报,并及时下发督察工作通报,把信息反馈至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譬如,中院党组从督察情况汇报中了解到,法院的“两评查”活动暨审判管理工作推进方面,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确认了示范庭开庭时间,但尚未组织开庭观摩,裁判文书评查也均未进行时,第二天就召集中院部分党组成员、各业务庭庭长现场观摩民商事审判示范庭,并将庭审过程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直播。同时要求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要明确案件承办庭、承办人和开庭时间、地点等事项,按时把示范庭、观摩庭周报表上报中院评查办,从而起到了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进展、比学赶帮争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