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升幅明显的新情况,魏都区人民法院把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做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寓教于审的方针,拓宽"两个延伸"的渠道,贯彻"感化教育为主,惩戒制裁为辅"的原则,积极挽救失足少年。
一是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把教育、对话、谈心活动贯穿于审判的全部阶段,通过教育向其宣讲法律知识,通过对话内容了解其犯罪起因,通过谈心交流消除其悲观自卑心理,促使其重新建立对命运、前途、人生的信心和正确方向,坚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信念,防止失足未成年人自暴自弃,再次危害社会。
二是广泛开展面对未成年人的警示教育活动,把审判的社会效果向前延伸到广大中小学校,向后延伸到每一位涉案的未成年人,把审判活动中发现的每一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通过各类渠道反馈于社会,提高全社会各界人士对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下一代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是结合少年犯罪多为初犯、偶犯及其主观恶意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特点,全方位地开展与其家长谈话,与其老师谈话,与基层组织负责人谈话,与受害人谈话的途径,从法、情、各层面教育其悔罪服法、认真改造。对确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符合其他缓刑适用条件的,充分考虑适用缓刑,为犯罪未成年人创造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有利条件和机会,使其充分感受到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氛围,推动其立志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