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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三化”雷锋精神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2-07-03 11:14:08


    许昌中院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与“学习雷锋见行动,‘三平’之中做贡献”活动有机结合,将学习“雷锋精神”具体化、常规化和制度化,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一是党员干部做表率,确保学习“雷锋精神”具体化。利用新闻报道、互联网等媒体手段,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雷锋事迹和雷锋式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院党组成员做好全院干警的表率,党员干部做好普通党员的表率,党员干警做好普通干部的表率,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激励全院干警争做奉献博爱、爱岗敬业、创业创新的新时代雷锋;组建“雷锋”服务岗,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深化“雷锋精神”内涵,激励党员干部、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创先争优。

    二是志愿活动搭平台,确保学习“雷锋精神”常规化。组建法律宣讲服务队等,定期深入企业、部队、街道、田间地头,开展宣传日活动,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深化志愿者服务活动,面向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送温暖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展专项维权活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组织法官下基层开展“万名党员联系万户”帮扶活动,加强党员干警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是立足长远建机制,确保学习“雷锋精神”制度化。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丰富学雷锋活动的内容,搭建学雷锋活动的平台,创新学雷锋活动的举措,建立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同时紧密结合审判工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群众真正看到学雷锋活动取得的实效。一是加强宗旨观念教育,增强群众利益无小事,竭诚为民服务。二是强化领导下访接访,发放联系卡以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提供咨询、解答问题,做到群众有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三是推进作风的转变,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树立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许昌中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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