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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公开宣判两起“两抢一盗”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08-07-02 16:12:27


    7月2日上午,长葛市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集中对两起“两抢一盗”案件的7名被告人依法宣判,张留智副院长宣读判决书,分别对被告人姜巍、王恩茂、秦彦龙、彭凯红、张志鹏、王昊升等6人,以抢劫罪判处一至四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6000元不等;对被告人杨学奇以盗窃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是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营造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浓厚氛围,展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成果,和全省各级法院同步采取的一次集中行动。长葛市法院党组对此次集中宣判活动高度重视,张军院长亲自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宣判大会现场组织、安全保卫和宣传报道工作。上午8时30分,合议庭成员就来到大审判庭做集中宣判前的准备工作,9时整,7名被告人被法警从羁押场所安全押解到庭,集中宣判正式开始。

    《许昌晨报》、长葛电视台、长葛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应邀到宣判大会做了新闻录像和采访报道,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整个宣判过程,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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