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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院长孙振民到许昌中院调研指导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19 15:37:49



    7月18日,省法院副院长孙振民带领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来到许昌中院,与许昌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座谈调研,指导工作。

    座谈会上,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汇报了许昌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孙振民副院长一行就刑事审判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与许昌中院有关党组成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在充分肯定许昌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七项要求。

    一是要抓好刑事审判队伍建设。要认识到队伍是龙头,是根本。要“抓班子带队伍”,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抓教育,借助各种学习教育活动载体,开展好传统教育和公仆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教育干警讲大局、讲政治、讲公正、讲为民;要抓培训,以多种方式对干警开展各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培训,提高综合能力;要抓管理,以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干警队伍,以管理出效率、出公正、出形象;要抓典型,树立刑事审判队伍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大力宣传和表彰,将先进典型推向全社会,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二是要抓好廉政建设。廉政建设是审判工作的保障。要有制度,有措施,对举报线索认真调查。要正确认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调查本身也是教育,是对干警的挽救和爱护,有利于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教育干警深刻吸取发生在我们身边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训,切实守住底线,珍惜自己的地位和荣誉,以对自己、家庭和亲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三是要抓好业务建设。刑事审判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政策和证据两方面的问题,严格把握尺度,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由刑事审判庭一并审理,加大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力度,以最大努力化解对立情绪;涉诉信访工作要分类对待,区分不同情况,做到一案一策化解。四是要抓好刑事审判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条件最艰苦,案件最多,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能代表和反映法院的基层形象。要加大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帮助基层干警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办案质量。五是要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司法能力就是一个法官会调查、会调解、会开庭、会写法律文书,会做群众工作。要重点加强法官驾驭刑事庭审的能力,维护庭审纪律,确保庭审的严肃性,保证庭审的安全;要教育法官认识到法律文书是展示办案成果的平台和脸面,用心制作法律文书,做到字斟句酌,准确精炼,又说理充分;要深入开展刑事案件“两评查”活动,认真组织点评,指出问题和不足,切实增强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提高法律文书写作的水平。六是要正确对待媒体,严肃审判纪律。新闻媒体舆论在正面宣传法院工作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为法院公正审理案件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要高度重视舆论的导向问题,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加强对刑事法官的正面宣传,树立刑事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七是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要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主动向党委汇报,接受党委的领导,寻求党委的支持;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每年就刑事审判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虚心接受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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