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执行工作当中“人员难找、线索难寻、财产难查”的难题,禹州市法院与禹州市公安局联合采取八项措施,破解反规避执行行为。
一是依托公安机关强大的社会管控信息平台,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是委托该市公安局协助查询被执行人户籍、常住、暂住、住宿、出入境等信息,提取被执行人户籍档案中的电子照片;
三是对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而被执行人逃匿的,委托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并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协查通报。
四是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
五是对可能引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问题的重大案件,人民法院在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强制腾退、强制开启、拘传、拘留等措施前,可先行向禹州市公安局通报,公安局接到通报后积极予以协助;
六是法院执行工作中遭遇暴力抗法,公安机关接到法院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执行人员人身安全;
七是人民法院移送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妨害公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妨害清算、隐匿毁损财务账册等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经调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即立案。
八是每月举行联席会议,共同分析协助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事关稳定大局的重点、敏感执行案件,共同商定预案,细化环节,做到预警在先,防范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