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标准,襄城县法院依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从司法人性化入手,法官在办理、办结一些案件时,给当事人记送情、理、法有机融合的劝解话语,弥补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的生硬模式和冰冷面孔给当事人心理上造成的不爽,提高办案结果的说服力。今年以来,已发送“法官寄语”259篇,174起案件因此调解或撤诉,23起有上访苗头的当事人息诉罢访。
该院的“法官寄语”措施是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寄语”对象明确。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及执行案件、刑事案件;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对案件处理行为及结果抵触情绪较大、或可能引发其他案事件、或案结后可能上访,以及刑事被告人自暴自弃、不利改造和未成年人初次犯罪的,要求必写“寄语”。二是“寄语”形式多样。“法官寄语”不拘泥于书面形式,还用打电话、编发短信、发送电子邮件等,特别是对存在共性的某类或几类案件当事人,通过发公告,公开对不特定群体送去“寄语”,让“法官寄语”成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三是保证“寄语”效果。为保证质量,每篇“寄语”发出时要经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层层把关,保证每篇“寄语”既情理交融,又恰如其分,防止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