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稳步推进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改革”,及时掌握院内各改革成员单位最新改革试点动态,并进一步指导下一步改革试点工作,近日,该院召开了“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改革”阶段汇报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主持,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熊开岁以及各改革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目的是听取各改革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首先,岳麓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简要介绍了该院当前开展“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改革”的工作情况。然后,各改革相关部门逐一就本部门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汇报。该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刘群表示,该部门制作了人民调解员名册、律师调解员名册,并落实委派调解25件,调解结案19件,其中,刑事和解1件,该中心副主任周建也有选择性地汇报了两例成功调解的案例。刑庭庭长郭曙表示,接到改革任务后,刑庭参照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相关文件草拟了一份关于刑事和解的意见,并将于近日上报。会上,郭庭长还表示,刑庭上半年所结案件中80%的案件均可适用刑事和解,但在刑事和解范围、从宽比例的把握上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不好把握,并建议在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上,改革试点的步伐可迈大点,3年以上的则宜慎重。民二庭庭长熊瑛表示,民二庭在工作实践中,通过法官走访宣传发现很多单位对此项改革很感兴趣,建议法院可在此做相关试点工作,民二庭将结合管理工作职责内容,做好下一步对接工作。审监庭庭长张浩表示,再审是对生效裁判文书的监督,有其特殊性,不适合大面积调解,部分案件调解解决,也不宜以调解书结案,并建议国家赔偿案件通过委托院外调解组织调解。民一庭副庭长唐贤茂表示,民一庭已根据改革试点要求,尝试3起适用无争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的案例,并按部就班开展了多项诉与非诉相衔接的调解工作,并建议设立特邀调解员QQ群,以方便工作联系。行政庭副庭长黄婧主要介绍了行政庭近日成功调解的一起行政诉讼案,并主张诉调对接改革主要应实现五大对接,即调解组织对接、调解方式对接、法律效力对接、管理制度对接、多元调解对接等。执行局副局长易晓华表示,执行和解比诉讼调解难度大,但执行局已动员全局开会,强调执行和解与试点改革的重要性,并积极与各司法所、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共同化解执行难题。审管办主任李彤表示,审管办作为审判管理组织,将做好各审判庭室相关数据统计工作,每月形成试点改革数据,并建议各成员单位下个月报结案件的同时上报本部门的试点改革数据。知识产权庭庭长柳晓寒表示,知识产权庭去年参与了省知识产权局一项与司法确认相关的重点课题研究,已经开始了对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相关改革尝试。结合此次最高院试点的契机,她建议全院在推进试点改革时,各庭室宜结合自身特点有重点地推进工作,避免工作重复,并通过共享信息交叉推行,争取做精做优。坪塘法庭副庭长孟亮表示,坪塘法庭今年上半年通过调解撤诉结案达268件,司法确认5件,邀请人大代表、陪审员调解2件,并分别介绍委派人民调解、诉前调解以及诉中邀请村支书、人大代表调解各一案,会上,孟亮副庭长还建议加强与村委会的联系,对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可由当地村委组织先行调解。
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兼试点改革办公室主任熊开岁表示,此次试点改革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要做好案例数据等收集管理与统计分析;二要做好信息反馈及总结宣传;三是每月20日左右将定期召开改革汇报会,各改革成员单位要及时动态总结本部门改革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至院改革办,以及时评估改革成果,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深化改革。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指出,此次试点改革不是单个庭室的事,而是全院的一项重点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目前我院改革的基本框架已建立起来,当前重要的是把已初步建立起的调解网络利用起来,与个案相结合,将诉与非诉的衔接工作做好做实。胡忠副院长指出,诉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重在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是一项开放性的改革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领会,大胆尝试;数据统计及案例培植对试点改革有着重要的基础性意义,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要结合改革特点抓紧设计出院试点改革的数据统计汇总表,审管办予以配合,于每月15日左右将相关数据汇总至诉调对接中心,以适时监测和评估改革成果;院研究室要加强材料的整理和信息反馈工作,积极向最高院司改办汇报工作动态,汇总各部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法院领导请示,同时了解并学习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切实提高该院改革试点的成效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