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田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田阳法院收案量每年持续攀升,同时,司法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为此,田阳法院开始调整思路:能不能挖掘基层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及代理律师的积极作用,并将其与诉讼有机衔接起来,尝试构建一种具有区域特色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经过了一年多的调研探索运行,2012年,田阳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行以法官助理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律师主持和解为内容的庭前和解,发挥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律师在化解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实施庭前和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形成人民调解、治安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2011年底,田阳法院把和解工作从庭前提前至诉前,以诉前调解联动为核心内容,建立了诉前和解工作机制。田阳法院倡导并建立的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是指立案法官在立案接待过程中,对于有诉前化解可能的纠纷,先予自行调解,对于由法官主持调解效果不理想或一时不能自行调解的标的额小、与地缘人缘关系密切的纠纷,则由立案庭启动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根据纠纷类型及当事人的选择,委托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律师等对纠纷进行调解。
正是有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联调机制,才能够充分地整合法院、基层调解组织、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特邀调解员、律师等多方面因素,演奏出和谐音符。 (发布时间:2012-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