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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中院开展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03 22:52:42


    7月20日,眉山市委组织全市各个区县和相关市级部门召开全市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眉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勇代表市委出席会议并对工作提出要求。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自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法院以来,眉山市委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法院开展试点工作。由市委书记李静主持常委会议听取了眉山中院院长刘楠所作的关于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背景、主要任务和面临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李静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报经中央批准,确定眉山中院为四川省唯一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中级法院,这既是对眉山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全市两级法院的光荣使命。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按照市委“主动作为创一流”的要求,以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争创全国一流改革试点经验,努力推动眉山大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确保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推动,眉山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市各个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转发了眉山中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实现与大调解工作的有效对接;同时在眉山中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与市司法调解中心合署办公,并增加专职调解员事业编制10名;同时决定由市财政对法院基建项目和调解工作经费予以充分保障。为支持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眉山市委常委会还对眉山中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进行了研究,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全力支持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切实打造好诉调对接工作平台。

    据悉,眉山将按照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有序推进细化方案、完善制度、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出经验,出成效,最终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实现矛盾纠纷快速高效化解,信访上访减少,社会稳定和谐。(钟成)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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