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上午10点半,刚刚走出审委会会议室的长葛市法院院长杨明俊,径直来到三楼视频会议室,因为他已约好要和大家讲评7月27日下午全体干警参加的《物权法》试卷。
杨院长凭借他厚实的理论功底,借助试题,娓娓道来,如数家珍。从“物权法定”原则到“善意取得”制度,从理论概念到司法实践,从传统司法实践到与当下物权法观点的区别,他讲的是那样陶醉,那样的得心应手,全体干警听的津津有味以致忘却了时间。临近中午,杨院长在雷鸣般掌声中结束了点评。
走进会场时还在与民二庭青年干警李杰讨论“丁某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的刑事庭庭长刘中锁深有感触地说:“讲评很好,也很有必要,杨院长精彩点评澄清我心中的模糊认识,以前心中的疙瘩终于解开了。”
据悉,自今年6月以来,该院制定了全体干警学习达标计划,详细规定了每两个月考试一部法律的计划,9月还要考试《侵权责任法》,11月还要考试《合同法》。正如该院杨明俊院长所言:“考试的意义不在考试本身,而在于在全院形成一个崇尚知识,崇尚学习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