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农村信用社信贷安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襄城县法院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信用社信贷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要求:
一是搞好宣传动员。对全体执行人员进行思想发动,克服“松劲、厌战、畏难”等情绪,进一步鼓舞士气,继续发扬不怕吃苦、敢打硬仗的优良作风,最大限度提高案件执结率。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简报、信息、标语、专栏等形式,采取发表《襄城电视台》飞播赖帐户名单、手机平台群发敦促公告、办案途中张贴执行通告等方式,大力宣传执行措施、成果,充分发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掀起大执行的舆论和宣传声势。
二是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一旦发现,当场采取强制措施。领导在审批时,特事特办。加大查找、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力度,对已经查封的财产要抓紧变现,难以变现的要及时做以物抵债的裁定,或交申请人管理;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正常经营但银行帐户无存款的企事业单位,加大搜查措施的适用力度。对拒不履行义务但经搜查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拒不申报财产状况、近期或正在进行高消费的、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要加大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实施力度。
三是注重自身特色。要对外公布24小时开通的执行热线电话和每个执行人员的电话号码,随时保证收到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的信息,提高案件线索查找的效率和准确率。要坚持日报告制度,做好执行日志。实行零报告制度和结案上墙制度。坚持有条件履行的案件全部得到执结的原则,尽最大限度提高全县农村信用社信贷案件执结率。
四是注重联动制约机制。在县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积极与公安、土地、房管、金融、纪检等单位密切配合,及时启动联动制约机制,多管齐下,严惩暴力抗拒执行及其他抗拒的的行为。针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妨碍公务的行为,做到“快立、快审、快判”,重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当地执法环境。对在活动中出现的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要紧紧依靠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多请示、多汇报。对领导的指示领会到位、执行到位。
五是严格责任制。每位执行人员坚决杜绝消极执行现象。对出现有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由于承办人自身原因致使案件没有执结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落实责任追究。要形成合力,本院其他部门和干警要坚持全院一盘棋思想,全力支持、配合执行工作,严禁依职权推托、搪塞甚至干扰、阻碍、破坏执行工作,一旦发现,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