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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许昌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李保林工伤行政确认一案

发布时间:2012-08-06 09:55:07


许昌恒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不服(2011)魏行初字第32号行政判决,上诉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查明事实,重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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