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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法院党风廉政工作的问题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08-07-04 09:05:25


    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努力探索强化法院党风廉政教育的新途径,努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从廉政建设的进程和效果看,在如何从严治党,取信于民,拒腐防变,构筑司法公共力的能力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一、目前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法官在审判或执行过程中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有的办金钱案关系案;有的不能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对待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严重群众利益;有的滥用人民给予的权力,枉法裁判、滥用职权、乱执行、乱查封、乱保全。群众对此反映多、意见大,个别人甚至公然叫骂,诋毁司法机关,所有这些已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严重败坏了法院形象和国家的司法公共力。

    二、工作对策

    (一)健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

    1、严格理论学习制度。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干部队伍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党风廉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教育要经常化、长期化,对学习教育的检查,要轻过程、重结果;轻形式、重质量。要通过理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帮助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名利和权力,正确对待金钱和女色,正确对待纪律与自由。

    2、变化教育手段,注重教育质量。要突破旧的教育模式,变化教育手段,增强教育的直观性,在电化教育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片的基础上,坚持用身边   人、身边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活教材。一方面树立正面典型宣传引导,弘扬正气;另一方面深刻剖析反面案例,立镜为鉴。

    3、要突出重点。法院廉政教育的对象要以法官与管钱、管物、管人部门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通过教育使他们弄明白,权力是谁给的,权力是为谁服务的,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努力增强他们的宗旨意识与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二)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

    1、增强监督意识,营造监督氛围。要把增强监督意识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来抓。一要大力增法官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在法官队伍内没有不接受监督的法官,在干部队伍中也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干部,要教育他们树立平等意识,时刻把自己置于集体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中;二要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要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不避祸福,无私无畏,大胆监督;三要注意保护监督人,对给监督人穿小鞋、假公济私实施报复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责任人要从严处理,努力创造有利监督的良好环境。

    2、要把握监督重点。首先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监督,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接受监督。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杜绝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现象,要开好民主生活会,特别是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上级组织要派人参加下级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督促与会同志对有关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次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党的支部生活会,放下架子,倾听群众呼声,改进工作与作风。

    3、要纠正监督中的错误倾向。一要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当前各级法院在抓业务工作方面都是硬的,力度很大,成效明显,但有的在抓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抓反腐败斗争还不够硬;二要克服党内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

    (三)严格落廉政建设责任制

    1、细化责任目标。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把责任目标细化和量化。做到易操作,好对照、好执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目标要求明确,不留“死角”,责任到人。要区分集体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分管领导责任的界线,“板子”打到具体人,真正做到有错必罚、罚者心服

    2、严格落实责任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责任制,在执行中要自觉主动不打折扣,不走样。做到不空谈、不抵触,不能“说归说,做归做”。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要严肃的追究责任,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论是谁,不论职务高低,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维护各项廉政制度的严肃性。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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