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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9 11:34:56


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豫高法[201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制定相关措施,强化办案责任意识,规范好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政司法。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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