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创新审判管理方式,助推案件质量效率全面提高。该院专门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审管办与政治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互动,进而创设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及政务管理功能互补的工作局面,共同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该院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对案件从立案、开庭、裁判、执行、结案、卷宗归档进行全程跟踪监控、节点管理,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不超法定审限;对延期审理和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审批、警示、催办,保证审判工作高质高效运转。在司法统计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时为院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情况分析。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从程序到实体等方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并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总结审判经验教训,指导审判工作。开展审判质效评估,对本院案件的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申请再审率、调撤率、裁判文书等诸多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
审判管理改变了以往主要通过事后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将管理触角覆盖到立案、审判、执行、评查等各个环节,事先预防、过程监控和过程改进成为审判管理的一大亮点,形成了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与事后管理合为一体的管理格局。
该院通过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审判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改进审判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业务素质,提高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和公正廉洁司法的能力,并以自身的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使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取得实效,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