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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五项措施提高案件质效

  发布时间:2012-08-20 14:44:19


    长葛市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案件质效评估体系,以确保法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行,提出了提高审判质效的五项具体工作措施和制度。

    完善和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机制。首先跟踪各案件各环节流转周期。明确案件从立案、分案到审理、报结、结案、移送评查、归档或移送上诉等各个环节的流转周期,使案件的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其次明确各项人员的流程管理责任。明确审限变更审批和鉴定程序中部门责任人、分管院长应尽的职责;确立对超过法定审理期限未结案件的日常清理工作中案件责任人,确保案件流程的每个节点均有时间界限。

    用好流程管理平台。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并重,充分运用内部网络信息录入系统,从立案、审限管理、结案等环节的实时监控,对未结案件实行审限内预警制度。对接近审限的案件,由电脑自动提醒审判人员,同时,加大庭长对审限管理的实时管理,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庭长向合议庭或主办法官发出催办通知,督促结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超法定期限未结案件和中止案件集中清理活动,着力防止案件久拖不决、隐形超审限现象发生。

    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机制,建立评估指标定期通报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按季度统计、审核各业务庭上报的审判数据,实行量化、细化考核,通报全院评估体系指标数据,使各业务庭室和审判人员的工作绩效得到具体直观的体现,使全体法官看到别人的工作成绩,找准自己的问题,学有榜样,干有动力。每季度对审判评估数据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使审判管理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审判经验,推动全院审判质量的提升。

    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完善案件评查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主要作用是纠错、引导、规范等。一是案件卷宗检查。审管办要求各业务庭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在每月月初送审管办检查,不得漏送,由审管办对所有案件的流程时限、实体裁判、诉讼程序、法律文书、文书送达等内容列入评查范围,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案件经评查后统,交办公室归档。二是裁判文书检查。各类裁判文书下发前送审管办复核。重点检查裁判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错、漏字,语法是否得当。三是对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发改案件由立案庭登记后,应立即移交审管办,审管办组织对发改案件进行初步评查,分析发改原因,提出书面意见,认为有问题的,提交审委会进行讨论,由审委会统一确定是否构成错案。

    完善网络流程管理程序,加强信息录入及裁判文书上网。加强信息录入数据的检查考核,对录入案件随机不定期抽查,对虚报、漏报、错报的予以通报,规范审判质效评估指标数据的源头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拟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将其信息登记在《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登记表》上,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审批表》存卷备查,由承办人用专用U盘将可以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本送交本院网络管理人员上网公布。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情况各业务庭实行每月报告制度,各庭应将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应上网、已上网、不上网公布情况)于每月的17日前将上月上网情况报送到审管办。并确保数据准确性、真实性,与司法统计数据相一致。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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