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鄢陵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台上,随着主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陈喜芳庄严地敲响法槌,使该院为落实省高院指示精神,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转变观念,主管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案件,使该院落实省高院提出的“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制度”成为现实,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带来的工作作风的转变,使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今日开庭审理的是原告苏世强要求法院撤销被告鄢陵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违法注销房屋产权证一案。原告的女儿是加拿大华侨,几年来,曾不间断地通过外交途径向我驻外使领馆反映情况,我县侨联也多次参与事情的处理,但是,由于该案涉及面大且时间长,案情复杂,为了达到诉讼的目的,原告已分别在该院及中级法院行政、民事审判庭提出过五六次不同内容的诉讼请求。但最终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这次原告又以新的理由诉讼开庭审理时,为了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曾两次休庭,针对原告提出的问题。认真评议答复。审判长陈喜芳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代理人的陈述,沉着冷静地指挥庭审和处置双方因举证而产生的矛盾。认真细致地归纳调查焦点,双方质证意见和辩论焦点,合议庭成员密切配合,在审判长的调动下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整个庭审活动历时三个半小时,庭后,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对审判长的庭审技能,驾驭庭审的能力,表示钦佩。
该案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