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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被诊“很正常” 骨折女童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2-09-04 20:20:20


    4岁女童果果因骨折入院治疗,疼痛长期未消,医生竟称“很正常”。由于医生误诊,致使患者伤处陈旧性骨折,不谙世事的果果(化名)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将医院告上法庭。9月3日,经过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医院赔偿患者各项损失1.7万元。

    2010年5月1日,家住魏都区的果果不慎从高空摔下,造成左肘部受伤。接诊的医生张某要求对果果进行拍片检查。检查之后,医生诊断称果果左尺骨中段发生了骨折,并对果果的伤处采取了石膏檀木夹固定等治疗措施。又一次拍片观察之后,医生让其回家休养。在后来的复查过程中,果果的父母多次表示孩子的胳膊一直疼痛难忍,医生却说这“很正常”。直到一年多之后,果果的家人发现她的胳膊不仅疼痛不止,而且长得也不正常。随后,到另外一家医院检查后,才发现果果的胳膊因漏诊已形成陈旧性骨折。

    庭审中,果果的父亲认为,由于张某及其所在医院的过失,给果果带来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他请求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果果医疗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等3.1万余元。而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为果果进行治疗的张某已经不在他们医院工作了,医院希望和原告心平气和地解决这一纠纷。

    经过法官调解,医院和果果的父亲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果果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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