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网络视频

被告人李九玲故意杀人一案

发布时间:2012-09-27 11:38:41


2011年12月16日18时许,被告人李九玲在神火集团禹州公司宿舍楼东门一楼过道内,挥水果刀向被害人头、颈部猛刺二十余刀,使其当场死亡。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14895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